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我们紧密结合经济欠发达,自然条件差的省情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色优势,用最简单的办法解决最基本的问题。
目前甘肃省90%以上的综合医院、7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了中医科,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各级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了中医科、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设立了中医监督科。全省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为补充,社区、乡村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已初具规模,以各级医疗机构为主阵地,以疾控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为延伸的中医预防与监督体系正在初步形成。
由于甘肃是穷省办大卫生,政府和人民支付能力有限,沿用发达地区的发展模式既不符合省情,也不符合民情。因此,要把全省卫生工作做好,得靠甘肃的中医药优势,得靠中医药的简、便、验、廉。我们提出了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基本思路:一是以“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活动为代表,大力促进中医药人才培养,督促指导各级卫生部门认真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不断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二是积极拓宽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鼓励和引导中医药积极参与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工作。三是扩大中医药社会宣传,努力形成发展中医药的合力,搭建中医药发展良好平台。
我们以政府名义强调强化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大力开展西学中活动、创建有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调剂院内中药制剂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等政策在甘肃尚属首次。文件在保障措施中特别要求,各级政府要普遍将各级公立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的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医院床位补助的1.5倍。
深化医改启动后,我们积极协调发改、财政、人社、食药监管部门,联合出台了《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办法(试行)》,提出四大优惠政策:一是在城镇医保中对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在新农合中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提高20%,起付线降低30%;二是在医疗机构补偿中,各级财政要提高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的床位补助标准;三是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时,鼓励基层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对中医药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补偿倾斜;四是调剂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院内中药制剂在全省范围内使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价格。
去年我们协调省人社厅出台文件,要求医保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中药饮片纳入医保用药甲级目录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在本院使用、经人社部门备案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要求新农合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中药饮片、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以及以治疗为目的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额报销。
为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我们协调省人社厅,在为乡镇卫生院招录的10100名执业医师和医学大学生中,配备了1/3的中医药人员。通过联系省卫生厅医政处和医管处,将中医药服务作为县级综合医院参加等级医院评审的基本指标。通过联系省卫生厅妇社处和农卫处,2010年4月在甘肃省武威市召开了全省中医药进基层现场会,要求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实现向乡镇、向社区、向村组全覆盖。同时制定并落实了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中医药服务的“三个三分之一制度”。借助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在每个乡镇卫生院推广了10项、每个村卫生室推广了4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为他们配备了必要中医药诊疗设备。协调新农合管理部门,组织当地名中医编出10个左右以地产中药材为主、治疗当地常见病的中药处方,在新农合门诊统筹中给予全额报销。
咨询电话:010-8787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