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医信息中医新闻正文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

近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以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依职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规定明确,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立项,并经价格主管等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规定还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医药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等。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上一篇:安徽建国家中药产业基地

下一篇: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增员增内设机构

返回首页

相关

推荐

最新

站内直通车

首页常识特色保健养生论坛信息丰胸减肥名医药材书籍新闻文化偏方拔罐膏药刮痧火疗气功推拿药茶药酒药浴针灸美容老年育儿男性女性疾病杂症中药诊断医案词典医生医院问答药粥砭石足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