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1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中医)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各三级医院中医专科均可申报,申报工作截至5月13日。
此次申报的中医专科范围包括肺病科、脾胃病科、脑病科、心血管病科、血液病科、肾病科、内分泌科、风湿病科、肝病科、外科、妇科、儿科、皮肤病科、眼科、耳鼻喉科、肿瘤科、骨伤科、肛肠科、老年病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情志病科、传染病科、急诊科等25个科室。
申报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医院必须为三级医院,并要求该中医专科整体实力强,中医诊疗水平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医疗质量好,工作绩效高,人才队伍素质较高,科室中医特色优势明显。这一项目的评估工作由中华医学会负责。评估包括材料审核和集中答辩两个部分。(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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