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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鼓励名老中医开办诊所

日前,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狠抓中医药内涵和特色建设。继续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做好全省27个国家级重点专科、30个农村中医特色专科(专病)、99个省级优势及特色专科(专病)等项目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切实做好中医护理工作,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举办全省中医护理技能大赛,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不断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建设工作,按照《全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继续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通知强调要稳步推进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一是继续实施中医药系统“卫生强基工程”,实现支援方与受援方的互惠共赢。二是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建设。三是实施中医药“三进”工程,以开展中医药“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为载体,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深入开展。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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