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制定了《2011年度石家庄市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标准》。按照该标准,有关部门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建档率、中医健康教育、0~6岁儿童中医健康指导、孕产妇中医健康指导、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高血压患者中医健康指导和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指导等方面进行考核。
按照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卫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9项:全面开展城乡居民中医体质辨识工作,自今年9月份开始,在新建档案中必须填写中医体质辨识内容;健康教育中医药内容不少于30%,设有固定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运用中医四诊合参对儿童健康状态进行辨识,提供饮食调养、起居活动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等指导,传授足三里、涌泉等10个穴位按揉、腹部推拿、捏脊等适宜居民自行操作的中医技术;对孕妇健康状态进行评估,主要提供减轻或减少妊娠反应、中成药应用指导等方面的中医健康指导;对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一次中医健康干预。
咨询电话:010-8787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