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中医医院是中医药服务的主阵地,公立中医院能否在医改的大潮中乘势而上、彰显特色、发挥优势、提升服务份额,直接关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能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医改的成败。今年4月中旬,黑龙江省卫生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2010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要将公立中医医院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公立中医医院不撤销、不合并、不转型。近日,记者就公立中医院改革的话题,采访了黑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兼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才。
“在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中,重点内容有10项,其中重要的一项是‘扶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具体有7条。这些内容丰富和完善了顶层设计,为公立中医医院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王国才从以下三个方面谈了他的体会。
合理规划
确保阵地和队伍两个服务要素双巩固
王国才认为,中医药阵地和中医药专业人员是中医药服务的两个基本要素。黑龙江省长期以来一直将服务布局和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在服务布局方面,所有的县级以上区划均设立了中医医院,有85%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在人才储备方面,已初步形成了以张琪教授、段富津等老中医药专家为后盾,以30名国家级重点学科、专科学术带头人为领军人物,以百余名省级名中医为骨干,平均每县有3名接受过规范化培训的专科业务骨干,乡乡有中医业务骨干,村村有中医学员,全部乡村医生都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的人才格局。
在本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黑龙江省抓住重新调整布局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巩固服务阵地和专业队伍。为了稳定服务布局,《实施意见》规定要“将公立中医医院纳入区域卫生规划中,公立中医医院不撤销、不合并、不转型”,这从政策上明确了公立中医医院是卫生服务体系的一个必要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了巩固服务队伍,针对中医医院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意见》规定“在科学合理核定公立中医医院人员编制的基础上,优化卫生技术人员结构,配备充实中医药人员,中医药人员比例要符合《关于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人员配备的通知》的要求”,并且明确规定“制定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完善中医药师承制度,落实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妥善解决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的相关问题。”王国才评价说,上述刚性规定将已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途径上升到政策层面,进一步保证了中医药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正确引导
推动工作积极性和应用中医药技术积极性双提高
王国才指出,公立医院改革,最核心的问题之一是如何建立起合理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作为公立医院重要组成部分的公立中医医院,除了需要调动工作积极性外,还需要充分发挥医务人员应用中医药技术的积极性。为了促进这两个积极性的提高,此项《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引导:
一是从性质上进行界定,规定“公立中医医院要以公益性为核心,以促进中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探索建立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二是在原则上给予明确,强调要“完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和方法,有效调动医务人员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和方法的积极性”。
三是从方法上进行细化,提出要“进一步拓展中医服务项目,体现中医特色优势,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充分体现中医诊疗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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