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医信息中医新闻正文

福建出台意见扶持促进中医药发展

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到2012年,全省县及县以上中医医院业务用房基本达到国家标准,配置与其功能相适应的适宜设备和实用人才;到2020年,健全和完善全省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中医专项经费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设区市、县(市、区)也应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经费;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中医辨证论治费、中医诊疗技术、中药饮片和省药监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其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不低于5%。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上一篇:广东省博物馆新馆设中草药专题

下一篇: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增员增内设机构

返回首页

相关

推荐

最新

站内直通车

首页常识特色保健养生论坛信息丰胸减肥名医药材书籍新闻文化偏方拔罐膏药刮痧火疗气功推拿药茶药酒药浴针灸美容老年育儿男性女性疾病杂症中药诊断医案词典医生医院问答药粥砭石足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