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部委托,由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中医教指委”)组织实施的为期三年的中医学本科专业认证试点工作12月22日结束。中医教指委主任委员、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院士指出,此项工作对规范我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办学、保证教育质量、完善制定教育标准,以及促进中医药国际教育健康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此项工作从2007年12月开始,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的意见》中“积极探索专业评估制度改革,重点推进工程技术、医学等领域的专业认证试点工作,逐步建立适应职业制度需要的专业认证体系”的文件精神,中医教指委组织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经反复论证和修改,制定了《中国·中医学本科教育标准》(简称《标准》)。依据这一标准,在不同类型、不同区域院校中选择了8所院校(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暨南大学、安徽中医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河北联合大学、宁夏医科大学)进行了试点。《标准》包括毕业生基本要求与办学标准二大部分,对中医学专业培养目标与办学过程均作了明确要求,并首次提出加强学生中医思维概念与临床实践能力培养的系列措施及要求,得到了各试点院校的高度重视。
三年多来,边进行试点认证,边完善教育标准。2009年又在《标准》二版中提出了更高要求,将办学标准分为保证标准与发展标准,不断提升质量。前者是对所有中医学专业的最基本要求和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后者则是引导各院校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中医教指委秘书长周桂桐教授表示,《标准》从总体目标到办学标准,均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正在逐步改变过去以教师、教材、教室为中心和单项传授式为主的教学方式,以学生能力和发展为指向,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已深入到教学的多个环节。各试点院校均在广泛征求用人单位、学生等利益方的基础上,修订了教学计划,教师积极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授课中注重学生批判性思维与创新精神的培养,开展案例式、PBL教学等。通过认证工作,不仅促进完善了以能力为指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也更新了学生工作处(包括共青团)的理念,改变了传统的老师设计指挥、学生参与的工作思路与方式,学生由被动转为主动,发挥了自身的创造性和主动性。
此外,认证工作还十分强调重视中医教育规律,强化“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各试点院校均把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培养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和个性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普遍制定了教师临床工作管理规定,把中医基础理论课教师参加临床实践作为考核教师教学能力的组成部分。
张伯礼表示,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重点规范了教学管理,促进了教学条件建设;而认证工作则更新了教育教学理念,促进了专业内涵建设。两项工作都对于提高中医药院校教育教学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标准》发布及实施认证试点以来,各试点院校均把接受认证作为推动专业内涵建设、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契机,并积极予以示范和推广,未参加试点院校也在积极落实《标准》,为认证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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