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医信息中医新闻正文

民族医药发展需宽松政策环境

在中国民族医药学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夕,时任会长的诸国本。担任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13年,诸国本对我国政府扶持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感触至深。他坦言,民族医药还要从文化的多样性出发,加深理解,给予比较宽松的政策。

从上世纪50年代施行的《全国少数民族卫生工作方案》指出“对于用草药土方治病之民族医,应尽量团结与提高”,到80年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卫生部、国家民委印发的《关于继承发扬民族医药学的意见》指出“民族医药学是我国传统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各民族医药是中华民族传统医药的组成部分,要努力发掘、整理、总结、提高,充分发挥其保护各民族人民健康的作用”,民族医药作为中国传统医药的组成部分,在法律保护和政策扶持下,在发掘、整理、总结、提高的基础上,发挥了其保护各族人民健康的作用。

诸国本告诉记者,在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重申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之后,卫生工作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的同时,又把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相提并举,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这是世纪之交中国人对民族传统文化达到的新认识高度,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和谐社会时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

虽然发展民族医药已成为全国共识,各民族地区政府也都把民族医药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但民族医药的发展仍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

诸国本表示,民族医药属于草根文化。目前一些民族地区,由于国家还没建设相应的民族医药机构,政府扶持落不到实处。如近十几年来贵州苗药发展很快,已有70多家企业,年产值七八十亿,但至今尚无一家公立苗医医院,因此很难得到政府的直接支持。一些民族医药的民营机构得到的支持力度也不够。

诸国本认为,一些地方政府从发展地方经济出发,把发展民族药作为本地的支柱产业,但缺乏发展民族医药的整体规划,对资源优势也估计不足,尤其是对资源的能否持续利用缺乏调查研究,其结果或是废医存药,或是竭泽而渔,最终将使民族医药的发展受到损害。

诸国本提出,对民族医草医的执业资格应适当放宽,对其一技之长宜充分发挥,但执业范围、专科内容可作适当规定。对此可通过上面出政策,由民族地区的卫生、中医药主管部门加强管理、监督实施。特别是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农村、牧区和偏远山区,更应发挥草医作用,允许草药使用,实行因地制宜的宽松政策。培养民族医药人员首先要重视基层人员的培养,将培养、使用纳入社区医疗和新农合规划中去,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民族医药教育制度。

诸国本表示,当前,民族医药的工作重心正从发掘整理转向发展建设,这是一个时代的大趋势。但仍有一些因素制约发展的步伐。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药卫生体制中,有人对卫生事业的中国特色研究不足,对宪法提出的发展传统医药贯彻不力,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所提供的政策利用不足,以致民族医药人才流失太多,学术继承不足,民族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够。在目前的大好形势下,民族医药工作能否乘势而上,因势利导,加快建设步伐至关重要。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上一篇:江苏省做大做强中医药事业

下一篇: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增员增内设机构

返回首页

相关

推荐

最新

站内直通车

首页常识特色保健养生论坛信息丰胸减肥名医药材书籍新闻文化偏方拔罐膏药刮痧火疗气功推拿药茶药酒药浴针灸美容老年育儿男性女性疾病杂症中药诊断医案词典医生医院问答药粥砭石足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