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产业在海外发展蕴藏着巨大的潜力和需求,并逐步形成一个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合作模式和切入点多样化的发展方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积极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这是记者从4月22日在京举行的“第三届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暨中医药国际发展论坛”上了解到的。
中医药产业“走出去”,在海外普及和发展,包括中医药产品贸易和中医药服务贸易两种主要形式,这两种贸易相互补充、互相促进。据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分析测算,目前世界各地从事中医针灸服务的各类针灸师至少有20多万人,每年的针灸服务总产值100多亿美元。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统计数字显示,2008年我国中药出口额达到了13.1亿美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出席论坛时指出,中医药是我国贸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展中医药贸易,进一步提升中医药贸易的水平和质量,有助于发挥我国独特优势,有效实施“走出去”战略和打造“中国服务”整体品牌战略,有利于促进中医药更加广泛地走向世界,为人类健康做出更大贡献。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医药的科学价值和作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沟通,促进中医药发展和规范管理已经摆上政府工作日程。
他表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创造更好的条件,促进我国企业走向国际,特别是要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通过加强政府间的合作,在合作协议中列入有利我国企业对外合作、投资等内容,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构筑平台;与中国贸促会构建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合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保护企业投资渠道和合法权益,提升中医药走向国际的质量和效益。
目前,中医药医疗服务已遍及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秘书长黄建银表示,中医药服务贸易不仅是出口医疗服务和用药物治疗疾病,更重要的是在输出、展示、教育和推广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理念,以中医药服务贸易带动中药产品贸易应是中医药产业“走出去”的战略发展模式。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刘张林提出,中药产业国际化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向全球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第二是在全球范围配置资源;第三是中药作为药品进入世界医药主流市场,中国中药企业、跨国公司与主要战略投资者共同配置世界中药资源。目前我国企业还停留在产品贸易阶段,中医药国际贸易还面临着药品身份、药品注册等多道门槛,还需政府推动、企业努力,进行更多的探索。
荷兰海牙市政府副市长Henk Kool出席论坛并致辞。西荷兰外国投资局代表介绍了中草药进入荷兰及欧盟的前景。与会代表还就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中药产业升级、中医药企业在海外的发展、国外传统医药市场发展环境和商业机会等进行了探讨。
论坛由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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