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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枢》选录之终始第九(2)

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补须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痛,以极出其邪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痏,无使邪气得人。邪气来也紧蔚疾,谷气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无泻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刺诸痛者,其脉皆实。

故曰: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头者之足;病在腰者取之腘。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

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痒者,阳也,浅刺之。

病先起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

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刺热厥者,二阴一阳;刺寒厥者,二阳一阴。所谓二阴者,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也。

久病者,邪气入深。刺此病者,深内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血脉,刺道毕矣。

凡刺之法,必察气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脉又躁,躁厥者,必先缪刺之,散气可收,聚气可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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