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通告,强力蜂乳浆胶丸、三宝胶囊等7种中成药因在电视等媒体上发布虚假广告被依法查处,这些药品的宣传内容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这些虚假广告分别是: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强力蜂乳浆胶丸”广告,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健脾壮腰药酒”广告,中美华医(河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宝胶囊”广告,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二仙口服液”广告,云南省腾冲县东方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活络丸”广告,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消糖灵胶囊”广告,云南云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蛮龙液”广告。
对这些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总局要求,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撤销其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广告的跟踪监测工作力度。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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