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血当归一物精,去瘀还可令新生。
淋漓弗住头堪主,积滞难消尾为行。
中取有功能补养,全收无处不和平。
去芦酒浸处修治,泄泻相投势欲倾。
注:本诗出自清·赵瑾叔《本草诗》。
按:当归味甘辛温无毒,入心肝脾三经。《象》云:和血补血,尾破血,身和血。先水洗去土,酒制过,或火干、日干入药,血病须用。去芦用。治上,酒浸;治外,酒洗。去瘀生新,功于调血,为女子要药。和人参黄芪能补血,和牵牛大黄能破血。血药不容舍当归,故古方四物汤以之为君。元素曰:头止血;尾破血;身和血;全用即一破一止也。时珍曰:凡物之根,身半以上,气脉上行,法乎天;身半以下,气脉下行,法乎地。人身法象天地,则治上当用头,治中当用身,治下当用尾,通治则全用,乃一定之理也。当归性辛温,虽能活血补血,终是行走之性,故致滑肠。又其气与胃气不相宜,故肠胃薄弱,泄泻溏薄,及一切脾胃病,恶食不思食,及食不消,并禁用之。即在产后胎前,亦不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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