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食物品
眩晕之人应根据各自症情忌食下列食品。
性平,味甘,虽有补中益气的作用,但有黏腻壅滞之弊。因此,体虚眩晕者食之颇宜,但痰浊中阻眩晕之人则忌食之。
性温、味甘,能补气益血,气血不足眩晕者相宜。但大枣滋腻助痰。《医学入门》中认为“多食动风”。对痰浊中阻眩晕者,食之则加重痰湿,故当忌之。
辣椒
《食物宜忌》说它“辛苦,大热”,故易耗阴助热上火。《药性考》中指出:“辣椒,多食眩旋,动火故也。”这说明对肝阳上亢,肝火过旺,包括高血压病的眩晕者,应忌食之。
性温,味甘酸。《玉楸药解》认为:“荔枝,甘温滋润。”《本草纲目》中曾说:“火病人尤忌之。”古人还认为:食荔枝肉过多会醉人,有头昏、恶心、乏力感,这是由于吃得太多,在体内引起糖代谢紊乱。因此,对肝火眩晕和痰浊眩晕之人,法当忌食。
《本草便读》中记载:“黄精,为滋腻之品,若脾虚有湿者,不宜服之,恐其腻膈也。”《本草正义》亦说:“有湿痰者弗服。”因此,痰浊中阻,清阳不升之眩晕者,切勿食之。
芥菜
虽有豁痰利气作用,但易生热助火。《本草衍义》中说:“多食动风。”《本草纲目》亦云:“久食则积温成热,辛散太甚,耗人真元,肝木受病,昏人眼目。”因此,肝火内炽,肝阳上亢眩晕者忌食。
为破气耗气食物。《本草经疏》中早有告诫:“病属气虚者忌之。凡阴阳两虚,中气不足,……悉在所忌。”故凡气血不足,体弱之人的眩晕者,切勿服食。
萝卜缨
即萝卜叶。能理气、消食,又易耗气伤正。所以,《饮片新参》中告诫:“气虚血弱者禁用。”因此,体弱多病,气血不足眩晕者,法当忌之。
性平,味苦涩,虽能“上清头目之风热,止眩晕”的功效,但对气血不足眩晕者,又当忌之。正如《本草从新》所言:“升散消耗,虚者禁之。”
此外,体虚眩晕者还应忌食葱、姜、辣椒、胡椒、桂皮、萝卜、茶叶、白酒等辛辣香燥、破气耗气之物;痰湿型眩晕者还应忌食桂圆、肥肉、黄芪、鹅肉等滋腻助湿生痰之品;肝阳型眩晕者还应忌食狗肉、公鸡、辣椒、肉桂、人参、川芎、紫河车等甘温辛辣助热上火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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